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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热点时评:最美乡村教师不该承受被拐卖的“二次伤害”

发布:2015-08-0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7月28日,一篇名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被网友翻出,引发关注 。河南姑娘郜艳敏也重新回到公众的视野,她在21年前被拐卖到河北曲阳下岸村,受尽磨难后成为该山村小学唯一的女教师。郜艳敏的传奇经历被报道后,当地政府认为她揭了“家丑”,她险些被辞退。
  公考时评:最美乡村教师不该承受被拐卖的“二次伤害”
  最美乡村教师郜艳敏的苦与痛,似乎一下激起了所有人内心深处的软弱。她坚忍慈悲、宽容付出,卑微的身躯默默奉献,成就了一个不平凡的自我,成为了“最美”,“感动河北”。公众给予了她掌声与鲜花,但是逃不掉的是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三次被倒卖,受尽凌辱,承受着非人的折磨,被打被追,三次自杀,而在激烈地内心斗争后,她选择了留在渐渐熟悉的大山深处。
  就是这样的一个令人悲愤且动容的故事,当主人公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展现给世人的却是一幅“出门都害怕”的可怕场景。一方面是郜艳敏的频繁亮相屡见媒体露了当地的“家丑”,面临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封杀”。另一方面,当旧事重提,公众舆论痛斥人贩子的卑劣行径之际,郜艳敏的身份伤疤再次被揭开,这位朴实的最美乡村教师恐怕除了不知所措,就是内心席卷而来的酸楚与痛苦。
  但是,郜艳敏是被拐卖的苦难承受者,忍辱负重造福大山孩子,如今却又再次倒在喧嚣的舆论场,吓得不敢出门,这似乎有意无意地造就了对郜艳敏的二次伤害。我们体恤网友的良苦用心,感谢网络大V有力的诤言,肯定警方的深入调查。被拐乡村女教师奉献背后被拐卖的罪恶至今无人追究,当事实浮现,各方力量显现了道德与法理的一致,甚至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公开声援,“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对受害人应当救助,不能纵容拐卖、同情买主。已部署当地警方调查。”这是对事件的基本态度,也是正确方向。
  然而,在追究与查处过程中,社会是否该给予这位咽下苦果、用大爱托起希望的乡村教师一些安宁与庇护?今天再次走进大山,如果只为寻找郜艳敏身上的“热词”或“新闻点”,是不是已经偏离了惩恶扬善的初衷?当然,是媒体的“挖坟”让罪恶昭彰,但这不该成为肆意挖掘身世、再揭伤疤的理由。一方面,我们鼓励媒体的释放和舆论的鞭挞谴责,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的缺席是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有无不为思想,有无懒政行为,这些都需要管理者给出答案。
  当然,回到主人公身上,饱含深情的付出如今换来了身心上的“二次伤害”,这是每一个人都不愿意看到景象。给她一些空间,给她一些安静,少一些喋喋不休的叨扰,少一些有意无意的伤害,甚至在案件调查处理中听一听她的意见,这些才是给予她最好的庇护。否则,当一个乐善好施的人用惊慌的语气与长久的沉默来回答世界,这个世界是到了改变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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