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哈密地区开展第二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及培养报名工作公告
2015新疆哈密地区开展第二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及培养报名工作公告已发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哈密市: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电话号码2238798。巴里坤县:巴里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科,电话号码6826405。伊吾县: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电话号码6721737。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新疆哈密地区开展第二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及培养报名工作公告发布如下:
哈密地区开展第二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及培养报名工作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方案》(新人社发〔2015〕58号)精神和相关要求,自治区和哈密地区开发了第二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和哈密地区及各县(市)国有控股企业就业的基层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现将企业就业岗位(见附表)予以公布,并就报名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哈密地区户籍2010-2014年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全日制本科和全日制大专毕业生),需要在《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实名就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登记;
母语非汉语毕业生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达到民族汉考(MHK)三级乙等及以上;
县市、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上聘用的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条件;
4、本人自愿,家庭支持,身体健康。
下列毕业生不在今年培训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毕业生;
2、近3年来,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毕业生;
3、因生理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培训的毕业生;
4、自治区前期培养中被开除和自愿放弃的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于2015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到户籍所在各县(市)培养办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另需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母语非汉语毕业生还需要国家通用语言水平民族汉考(MHK)三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及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哈密市: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电话号码2238798。
巴里坤县:巴里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科,电话号码6826405。
伊吾县: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电话号码6721737。
本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培养相关政策与2015年7月在哈密政府网发布的《哈密地区关于开展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及培养报名工作的公告》内容相同。
以上内容由哈密地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2325355
附件:
哈密地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办公室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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