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新疆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赴内地高校专场招聘会面试公告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秋季赴内地高校专场招聘会面试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根据2015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赴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专场招聘会公告,目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统一组织完成了笔试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进入自治区环保厅所属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及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工作定于2016年2月4日11:00(北京时间)在自治区环保厅举行,考生提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候考室,根据现场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请参加面试的人员于2月2日至3日在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进行签到,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自治区环保厅1号会议室,联系人:汪剑、黄河,联系电话:13565827159、18099227928。
四、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五、其他事项
1、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未带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由面试人员自负。
2、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
4、考生若有自行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以上如有疑问,请与自治区环保厅组织人事处联系:0991-4165380,13565827159,18099227928。
自治区环保厅组织人事处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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