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新疆司法厅所属2个事业单位赴清华大学和西安交大专场招聘会面试公告
2015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所属2个事业单位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赴清华大学和西安交大专场招聘会面试公告
根据2015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赴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专场招聘会公告,目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统一组织完成了笔试工作,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所属的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和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2个事业单位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6年2月21日。
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岗位面试时间为上午10:00;
自治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岗位面试时间为下午15:3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面试考生须在9:30或15:00分前到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培训楼大厅等候。
三、面试地点
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培训楼3楼(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556号(考生可乘坐931、501、505、902、801、203、536路公交车在司法警官学校站下车即到)。
四、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每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读面试成绩,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五、其它
(一)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见面会上签订的《意向书》。未带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异议,请与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原远联系。电话:0991-2956566。
自治区司法厅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人: 贺昱,电话:0991-29565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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