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4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计划招聘40人。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15日(9个工作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四楼组织人事科(乌鲁木齐七道湾南路1986号)。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测试组成,专业测试包括面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笔试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其中部分内容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的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用书。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4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始建于195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自治区级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是西北五省唯一的民政部“明天计划”新疆脑瘫手术康复治疗定点医院、民政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新疆贫困儿童住院大病救治合作”项目、自治区省级干部保健定点医院、“新疆骨关节及周围神经疾病诊治中心”、“新疆耳聋防治及听力重建中心”也设在我院。目前,医院分为南湖医院(主院)和七道湾医院(分院)一院两址统一运行,医院开放床位1041张。全院设置临床科室67个、医技科室12个、教研室14个、专科门诊58个,拥有临床医学博士点1个、临床医学硕士点18个。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四、发布招聘信息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网(http://www.xjykdefy.com/)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附表),45岁及以下是指 1971年3月28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工作考察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15日(9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楼四楼组织人事科(乌鲁木齐七道湾南路1986号)。
报名联系人:于婷婷 刘星 联系电话:0991-4695637
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本人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学位办开具可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到报名地点报名(原件备查,留复印件)。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6年4月18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网(http://www.xjykdefy.com/)上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岗位,经新疆医科大学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七、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测试组成,专业测试包括面试和实践操作两部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面试成绩×60%+实践操作成绩×40%)×70%。
管理人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由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安排的笔试,笔试卷面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入选名单和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上公示。
4. 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A.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B.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C.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D.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考官由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实践操作环节人员,具体入选名单和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网上公示。
(三)专业技术人员实践操作
1.实践操作满分100分,在专业测试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排到报考岗位进行实践操作。
2.实践操作完成后,同一岗位上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实践操作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网上公示,如有放弃者,按照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乌鲁木齐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人员和时间于体检前三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上进行通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察
(一)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并经核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第六十条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十、公示
经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委会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在1个月内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公布、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考试相关公告,避免错过相关考试安排、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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