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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6年新疆低空企业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2016-04-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发布2016年新疆低空企业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发布2016年自治区低空企业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2016年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新人社办发〔2016〕30号)和《关于发布2016年自治区低空企业招聘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6)51号)要求,自治区积极协调低空(无人机)产业,开发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现将自治区低空(无人机)企业招聘岗位770个(见附表)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经与自治区低空(无人机)企业协调,2016年4月29日将在哈密民营企业现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时间:4月29日(周五)上午10:00至13:00时(北京时间)。此外,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决定于5月7日举办2016年春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报名时间:5月7日(周六)11:00至16:00(北京时间)。
  二、招聘条件设置、学员报名、资格审核等有关事宜需符合以下要求和所报企业的岗位要求。
  报名对象:
  1.2010以来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母语非汉语高校毕业生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须达到民族汉考(MHK)三级乙等及以上;县市、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上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条件。
  4.本人自愿,家庭支持,身体健康。
  下列高校毕业生不在报名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高校毕业生;
  2.因生理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培训的高校毕业生;
  3.自治区前期培养中被开除和自愿放弃的高校毕业生。
  三、自治区低空(无人机)企业综合确定拟招聘人员后,自治区正式反馈各地州市。经公示后确定的培养人员同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咨询电话:2325355
  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附件:自治区低空(无人机)企业招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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