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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乌鲁木齐海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2016-05-2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新疆乌鲁木齐海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乌鲁木齐海关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乌鲁木齐海关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016年5月21日在乌鲁木齐市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20日15:30时(面试前一天),我关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请考生务必带齐《乌鲁木齐海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寄送材料的通知》(详见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场接受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乌鲁木齐海关办公楼六楼第二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
  二、面试于5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全部于当日上午8:30时前报到完毕。面试当天报到地点为:乌鲁木齐海关六楼第二会议室(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295号)。
  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我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发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制)/4+面试成绩(100分制)/2。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请务必携带《乌鲁木齐海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寄送材料的通知》中所列相关材料的原件。
  (二)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5月20日15:3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面试资格复审现场签到,接受面试资格复审,确认面试场次,领取《考生须知》,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时,请各位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8:15时(北京时间)之前进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30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五)具体面试安排将在5月20日面试资格复审现场通知考生,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乌鲁木齐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面试人员名单(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0991-3627651、3627618,17881150077
  0991-3627762(传真)
  乌鲁木齐海关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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