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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阿克苏招聘地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发布:2016-06-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阿克苏招聘地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问题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2016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
  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考生本人面试结束第二天12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见附件,网址:www.aksrsj.gov.cn )。
  二、体检
  1.体检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2.体检定于2016年7月4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本人面试结束第二天凭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地区人社局(新华东路35号)一楼大厅领取《体检表》(也可将上述证件交由他人代领),并按体检表的有关要求粘贴相片,认真如实的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
  3.体检安排及分组于7月2日18时起登陆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网站查阅。
  4.如考生放弃体检,于7月1日18时之前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放弃声明,交至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华东路35号102、103办公室),否则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5.参加体检的考生于7月4日上午9:00时前携带面试要求的证件及体检费(约350元)、《体检表》空腹(体检前几日忌饮酒、油腻食物)到体检安排指定的地点集中参加体检。
  6.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其它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考生除携带面试要求的证件、《体检表》外,不得携带包具及其它任何物品(含各种液体化装品、饮料和打火机等)。
  2.体检结果于7月5日12时起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考察工作安排。
  3.体检合格的考生应当主动与报考的地直单位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按要求进行考察。
  4.体检放弃声明提交截止时间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6月26日面试成绩(点击下载)
  2016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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