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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河子市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4名简章

发布:2016-07-0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石河子市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4名简章发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7月2日-6日;报名网址:石河子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方法:请登录报名网站后,点击页面右侧“快捷通道”中的“考试报名”,详细阅读报名说明,然后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石河子市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4名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选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6]73号)要求,石河子市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教育系统)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岗位人员(简称内派服务管理教师)根据内地新疆籍学生管理工作需要,由自治区分类派往内地高校、内高班办班学校、内职班办班学校开展学生教育、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反分裂反渗透教育工作;配合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的日常管理、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工作;协助内地学校做好新疆籍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内派服务管理教师在内地工作期限原则上为两年,内派工作期满后,返回原设岗单位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保质保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坚持自愿报名、好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生源或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含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 新疆生源或户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3. 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在选培期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热爱民族教育工作,热爱内地新疆学生培养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甘于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岗位条件
  (一)少数民族招聘岗位须要求具备双语交流能力,即具备民族汉考(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民考汉”报考人员应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专业及普通话水平或民族汉考(MHK)等级水平。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并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招聘考试,则必须在返回新疆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三)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体以招聘报名起始时间起算,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依此类推。
  (四) 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
  六、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日—6日;
  2、报名网址:
  石河子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http://kszx.shz.gov.cn)
  具体方法:请登录报名网站后,点击页面右侧“快捷通道”中的“考试报名”,详细阅读报名说明,然后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3、报名要求:
  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招聘资料,慎重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认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对于把握不准的事项可以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经招考部门确认后再报考。
  4、缴费:
  缴费标准: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门40元;
  缴费方式:现场确认缴费。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费和考试费到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3楼石河子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7月6日(工作时间)。
  5、打印准考证时间:报考者于2016年7月8日—10日登录石河子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http://kszx.sh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请使用电信网络访问)
  (二)笔试
  1、笔试语种:汉语。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只要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就开考。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于2016年7月11日在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公布。
  从发布笔试成绩开始,此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发布。
  (2)笔试成绩加分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一)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三)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四)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对拟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闱面试。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从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7月12日—1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MHK等级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1套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到石河子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西附楼1楼20118号公务员局)参加资格审查。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成绩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另外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教育局及相关学校配合组织实施。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本人自愿放弃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聘用人员名单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九)调剂
  调剂按照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相同专业,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服从调剂、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入闱体检人员按成绩排名可列入调剂范围。
  (十)培训
  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并报送名单后,由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组织行前培训。
  七、监督
  (一)八师石河子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政策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其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shz.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利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简章、职位条件、资格审查等):0993—2069511、2066919(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
  考务和技术咨询(网络报名、缴费、笔试考务等):0993—2013459、2069518(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察局:0993—2012872
  点击下载>>>
  附:1、《2016年石河子市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职位表
  2、《2016年石河子市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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