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面试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2016年自治区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工作安排,自治区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线已公布,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6年7月17日-23日。为便于考生面试,将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岗位所在地州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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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自治区直属学校(新疆师范大学幼儿园) |
2016年7月18日 (17日报到) |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文史楼 |
塔城地区、昌吉州、哈密地区、 吐鲁番市 |
2016年7月19日 (18日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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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 |
2016年7月20日 (19日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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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巴州、和田地区 |
2016年7月21日 (20日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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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克州、 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 |
2016年7月22日 (21日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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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巴楚县、伽师县、麦盖提县、莎车县、塔什库尔干县、叶城县、英吉沙县、岳普湖县、泽普县) |
2016年7月23日 (22日报到) |
二、面试报到地点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国际交流大厦一楼(乌鲁木齐市新
医路102号,乘BRT2、3号线、59路公交车新疆师范大学站下车即到)。
三、面试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通过自治区统一划定的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招聘岗位1∶3比例(南疆四地州按1:4比例)的考生。
四、面试内容
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上公布的《2016年自治区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考试说明》规定的内容为准。
五、面试准备材料
面试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上述四个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前1天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9:30-18:30北京时间),办理领取面试准考证等手续,并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因个人原因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其他要求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并不再计算总成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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