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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乌恰县招聘146名辅警简章

发布:2016-07-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乌恰县招聘146名辅警简章发布。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托禾托努尔   联系电话:13779616165。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7月30日。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6年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6名辅警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乌恰县治安防控力量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6名公安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乌恰县农村(社区)警务室辅警18名(男性,汉族7名)、视频监看辅警128名(男性108名、女性20名、民汉不限)。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乌恰县城镇户籍,热爱公安维稳事业的待业青年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2、部队退伍军人(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五观四认同三热爱”思想牢固。
  2、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服从管理、服从分配,能够胜任当前维稳工作。
  4、五官端正,具备能正常参加24小时值班备勤、巡逻防控、应急处突等各类勤务职责的身体条件。
  5、1984年4月1日以后至1998年6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
  6、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7、男性身高在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及以上。
  8、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不符合24小时巡逻、处突、战备、视频监看等勤务身体条件的。
  4、本人或近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分处罚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
  8、妊娠期女性。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由乌恰县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150分,单项成绩50分,参与测试人员任何一项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托禾托努尔   联系电话:13779616165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7月30日。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复原退伍证、公安相关工作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孕证明(女性报考人员提供)、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3张、报名表、政审表参加报名。
  4、考生可登陆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下载报名表及政审表(正反面打印)。
  5、报名和考试费:报名费15元,面试费40元,笔试费40元,共计95元,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与考生确认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31日。
  2、资格审查及考生确认时间:2016年7月31日。
  (三)体检
  1、体检按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5、体检合格人员公布:体检完成后三日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考生可在公示栏和报名点查询。
  6、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1、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总分为50分。
  2、测试项目:男子1500米、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四项,每项占体能总成绩的25%。
  3、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成绩公示:体能测试结束次日对体能测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类,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50分。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答题语种为汉、柯、维语。
  3、笔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发表反党、反社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当言论者,笔试成绩为“零”。
  5、凡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公安工作相关专业资格证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
  6、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次日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1、面试内容:双语水平、应变能力、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内容,满分为50分,答题语种为汉语。
  2、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发表反党、反社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当言论者,面试成绩为“零”。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次日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八)拟聘用人员确定
  1、乌恰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低于40分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待定)。公示期间由乌恰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五、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总量岗位调剂,待遇按现有辅警待遇标准执行,聘期内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岗位,擅自离开招聘岗位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者,予以辞退。
  七、监督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招聘巡逻防控队员、辅警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621951(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08-4621423(乌恰县监察局)
  点击下载>>>
  2016年招聘辅警报名、政审表.xls
  乌恰县招聘巡逻防控队员、辅警
  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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