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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昌吉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专业测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2016-07-2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昌吉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专业测试成绩的通知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2016年昌吉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专业测试已经结束,现将专业测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按照《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结合昌吉州实际,专业测试(公文写作、哈汉文互译笔试、哈汉文互译口语测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
  加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一、加试公文写作测试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25%+公文写作测试成绩×25%;
  二、加试哈汉文互译测试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25%+〔(哈汉文互译笔试成绩+哈汉文互译口语测试成绩)÷2〕×25%。
  附件:2016年昌吉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职位专业测试成绩
  昌吉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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