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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四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发布:2016-07-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每年会拿出一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那么这些四项目人员如何认定呢?应出具哪些资料呢?新疆公务员考试网为考生解答
  【问题】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答】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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