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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公安局招聘交通辅警公告

发布:2016-07-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和田地区公安局招聘交通辅警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2日。报名地点:和田地区公安局侧楼培训中心。笔试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10:00-12:00(北京时间),汉语答题。笔试地点: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8月8日12:00(北京时间)。面试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面试地点: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和田地区公安局招聘交通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田公安交警工作,经研究,和田地区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辅助考试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交警辅助考试员
  招聘人数:7人。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后出生),限男性;
  3、非驾培机构教练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公安警辅工作,服从工作调配和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3、身心健康,相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或病史,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酗酒行为记录等。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没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
  5、能较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较熟悉驾考考试标准和考试方法,具备考试评判能力;
  6、具备计算机常识并能熟练操作;
  7、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六)参加过“******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七)有过吸毒史的。
  (八)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九)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十)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十一)因违规行为被取消考试员资格的;
  (十二)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警辅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2日。
  2、报名地点:和田地区公安局侧楼培训中心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同报名时间。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10:00-12:00(北京时间),汉语答题。
  笔试地点: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8月8日12:00(北京时间)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面试地点: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集体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七)决定聘用
  和田地区公安局根据考试、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选。由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
  四、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在和田地区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由和田地区公安局政治部、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监督,监督电话:2087006、2087031,2087043、2087062、2087066、2522106。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李岷洋:和田地区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警务科科长
  联系电话:2087043
  黄坤河: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
  联系电话:2522108
  和田地区公安局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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