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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和田地区春季赴内地高校专场人才招聘面试人员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2016-08-1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新疆和田地区春季赴内地高校专场人才招聘面试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春季新疆赴内地高校专场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6)57号及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春季和田地区赴内地高校专场人才招聘工作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闱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入闱面试。
  成绩公布后,根据填报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田市阿恰勒东路61号,和田县法院对面)。
  三、面试
  1.面试组织: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引进人才意向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每人40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答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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