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若羌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新疆若羌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22日(公休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联合办公楼320室。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若羌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经若羌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应急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 年满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月1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限若羌县户籍;
2.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文字撰写及独立工作的能力;
4.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6. 下列人员不得考聘:
(1)现役军人;
(2)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编外事业岗工作人员;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工作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公有制企业工龄买断人员。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22日(公休日正常报名)
(二)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若羌县政府网站通知
(四)体验、政审时间
具体安排详见若羌县政府网站通知
(五)公示时间
体验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考职位
五、招考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填写《2016年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持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近期兰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出具原工作单位(企业)从事与报考条件相关工作的证明,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2016年8月22日
2、地 点: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政联合办公楼320室
3、联 系 人:李义宏 联系电话:7102452 18099598316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按最终综合得分择优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到达考场的考生,将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试卷用汉语文字统一命制,使用汉语答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县情、应急管理、公文撰写等相关知识)。
(3)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3.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者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按职位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面试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三)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验人员。
体验费用由考生负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若羌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政审。
(五)公示
政审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若羌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照同工同酬,3年为一届,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签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新录用的事业单位人员标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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