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6年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采取在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1号十三师人社局2楼。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25日-8月26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1日。笔试时间:2016年9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均为汉语试卷。其中,报考十三师信息中心业务应用推进职位的考生需加试《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中级》,报考十三师信息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职位的考生需加试《网络工程师中级》。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结合最新版的的2016年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
2016年新疆兵团第三师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十三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2016年8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面向十三师招聘工作,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均为汉语试卷。其中,报考十三师信息中心业务应用推进职位的考生需加试《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中级》,报考十三师信息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职位的考生需加试《网络工程师中级》。
一、招聘原则、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保障用人单位自主权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十三师职工及其配偶、子女;
2、在十三师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和兵团选派生(服务期满8个月);
3、在十三师服务的赴内地引进高校毕业生;
4、十三师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其子女。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所从事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从业)资格;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8月26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5、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程序及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发布招考简章时间:2016年8月16日。
2.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25日—8月26日。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1日。
3.笔试时间:2016年9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6年9月6日18:00。
5.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6年9月22日。
6.面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
7.体检时间:2016年9月26日。
8.考察时间:2016年9月30日。
(二)具体要求
1.发布招考简章信息
十三师范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职位表》,通过十三师政务网(www.btnsss.gov.cn)公布,考试成绩及其他事项通知该网站公布。
报名采取在定点报名并同时审查资格的方式进行。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哈密市大营房百花路1号十三师人社局2楼。
咨询电话:0902—2566532。
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十三师人社局人事人才科进行报名,并填写《2016年兵团第十三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式2份,资格审核、面试时携带)。
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职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职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⑴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25日—8月26日(北京时间9:30—13:30,17:00—20:00),各职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
⑵报名费和考试费:按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人每个科目40元。
⑶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9月1日(北京时间9:30—13:30,17:00—20:00)。
资格审查:参加报名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注意事项: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于2016年8月29日18:00在十三师政务网公布。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工作日向十三师人社局申请改报其他职位,也可申请退费。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均为汉语试卷。其中,报考十三师信息中心业务应用推进职位的考生需加试《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中级》,报考十三师信息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职位的考生需加试《网络工程师中级》。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相关政策
每个职位招考计划人数与职位的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报考者,建议报考者申请其他岗位,仍不足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师人社局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无身份证者,须持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笔试成绩公布
2016年9月6日公布考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工作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拟招聘计划数,在同职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费用40元。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师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后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经师人社局审批,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纳编手续,试用期一年。由用人单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监督与回避
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十三师政务网(www.btnsss.gov.cn)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师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02—2566532。
监督电话: 0902—256501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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