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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喀什地区招聘地县医疗卫生人员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发布:2016-08-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喀什地区招聘地县医疗卫生人员空缺职位调剂公告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对空缺职位进行调剂。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原则
  调剂按照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由考生自愿报名。
  二、调剂对象
  参加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空缺职位调剂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⒈符合《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有关报考对象和招聘条件规定且具备空缺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⒉报名调剂职位与原报考职位笔试科目相同。
  ⒊入闱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能进入下一环节。
  以下考生不能参加调剂:
  (一)已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的考生;
  (二)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
  (三)本人放弃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考生。
  三、调剂方式
  (一)报名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
  (二)每个岗位按照报名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相关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四、调剂程序
  (一)公布空缺职位及条件
  2016年8月19日,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及空缺职位。
  (二)现场报名
  调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调解的考生根据自身符合空缺职位条件情况,填写调剂报名表确定调剂报名的岗位现场调剂报名。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8月22日 10:00-8月23日18:00(北京时间)。
  调剂报名地点: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C区。
  (三)调剂入闱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时,参加调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准考证、调剂报名表和调剂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①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及以上的人员,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
  ②报考医生岗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并加盖卫生主管部门的公章);
  ③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并加盖卫生主管部门的公章);
  ④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并加盖卫生主管部门的公章);
  ⑤报考兽医岗位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并加盖畜牧主管部门的公章);
  ⑥报考兽医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须提供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并加盖畜牧主管部门的公章);
  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⑧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⑩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干部配偶须提供县(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ksrsrc.gov.cn/new/)。
  六、考察
  考察由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6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递补名单空缺岗位表
  2:入闱调剂人员名单
  3:申请调剂报名表
  喀什地区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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