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乌苏市公开招聘公安协警考试成绩公示及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乌苏市公开招聘公安协警简章》有关内容,现将考试成绩公示及体检工作安排如下:进入体检人员于2016年8月22日9:30时到解放军第十五医院进行体检。
一、说明
1、体检地点:解放军第十五医院体检科
2、体检费用:100元 (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报告由医院统一转递,个人不准携带。
二、体检要求
1、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的体检地点,体检前一天注意饮食,不准饮酒。第二天体检时要求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饭,可以上卫生间。
2、考生要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隐瞒病史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按编号排队,考生必须服从医院的组织管理,按规定顺序排队参加体检,抽血时不得擅自调整前后顺序,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考生体检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5、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期间及体检完毕后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人员能够与你随时保持联系。
6、以上要求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积极配合,否则责任自负。
联系人: 市人社局 侯月玲 0992-8502300
市公安局 王丽莉 0992-8507130
点击下载文件:2016年乌苏市公开招聘公安协警考试成绩公示.xls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苏市公安局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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