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 新疆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16年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招聘100名公安局协警公告

发布:2016-08-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招聘100名公安局协警公告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午18点整结束(节假日正常上班)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办公室,联系人:杨草;联系电话:0990-6715829。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2016年8月26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6年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100名公安局协警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治安防控,切实发挥好公安机关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中的尖刀作用,确保全县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我县密集场所,治安检查站扩增警力,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00人。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2、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此次公开招聘仅限男性,具有塔城地区户籍(含184团),族别不限,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放宽报名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要求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在1.68米及以上,双眼单裸视力在4.7(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等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非法组织的成员的;
  11、从事过协警工作,被公安机关辞退的;从事过协警工作,自主申请辞职两年内的;
  12、其他不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8月23日北京时间下午18点整结束(节假日正常上班) 。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4办公室,联系人:杨草;联系电话:0990—6715829。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协警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进行报名。
  4、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25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6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试卷由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公安局协警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制(试卷采用汉语命题、汉语答题)。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下列人员实行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执行,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在自治县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5分;退伍军人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并占面试入闱名额者,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侧重考查应变、决策、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9日;面试地点: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面试地点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配合,其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成绩×40%。按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五)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政审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
  体检入闱人员按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及《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举办,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公安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相关法律知识、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体能和队列训练等。
  (九)聘用
  1、培训后试用期一个月,培训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培训或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在聘用后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具体岗位,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在总分值合格的基础上分数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协警人员由县公安局具体负责管理,实行一年一聘,进行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县纪检委对本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 “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90-6710123转4811(县公安局)
  0990-6715829   (县人社局)
  0990-6711959   (县纪检委)
  附件: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协警报名表
  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公安局协警领导小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6年8月19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x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