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新疆公务员考试网 >> 时政要闻 >> 新疆要闻

2016新疆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乌鲁木齐市递补等职位)复查结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2016-08-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新疆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乌鲁木齐市递补等职位)复查结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现将复查结果(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考察政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如实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2),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8月31日前交至报考机关,由报考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政审。
  二、公示与录用
  考察政审合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手续,进行初任培训。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尚在合同约定期内的,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咨询电话:
  政府系统职位:0991-4656205
  附件:1.《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乌鲁木齐市递补等职位)复查结果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表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6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0 http://www.xjgwy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3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