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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6名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7-02-1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6名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月22日,每天10:00-13:00,下午16:00-18:30,均为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大门业务受理室(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变电站旁)。笔试时间:2017年2月26日(周日),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
  2017年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下达第三批消防文职人员事业编制的通知》(新编委〔2016〕27号)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消防文员16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
  (三)上述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巴州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认真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巴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公正、科学、规范、符合事业单位岗位特点的人员公开招聘制度,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为1981年2月16日-1999年2月16日期间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应具有学士学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巴州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
  2、工勤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巴州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聘的人员及其他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6、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上岗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2月9日起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请携带材料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至2月22日,每天10:00-13:00,下午16:00-18:30,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3、报名地点: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大门业务受理室(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变电站旁);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干事, 0996-2282622,0996-2282623,0996-2282620(传真);
  5、报名需带材料:《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表》(见附件2)、《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4张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留存至资格审查处;
  6、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7、报考人员对专业如有疑问,可查阅参考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7);
  8、职位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9、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10、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11、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1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于2017年2月24日(10:00-13:00,下午16:00-18:30)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时间:2017年2月26日(周日),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本次考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在新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并在报名表中填写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如有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进行排名,具体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
  (5)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3月3日,笔试成绩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如有放弃者及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2017年3月6日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于2017年3月7日下午18时前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交纳面试费40元;
  3、面试满分为100分,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4、面试考官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原则上不得少于7人。专业测试时由2名以上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考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7、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面试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
  8、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9、面试结束后,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10、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面试时,对报考工勤岗位人员现场测试汽车维修技能)
  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凡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按照1:1.5的比例入闱体能测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在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bz.xjrs.gov.cn/)。
  1、测评科目:1500米跑、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测评标准:见附件5:《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通过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成绩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bz.xjrs.gov.cn/)。
  (六)体检
  1、体检入闱人员确定。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2、体检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通知。体检将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具体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见附件6),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果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公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需在体检结果出来2日内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逾期不申请继续按首次体检结果判定。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1、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会同州人社局指定人员成立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至少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填写《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4),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审核确定拟招聘人员后,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
  (九)下达正式录聘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统一下达正式录聘文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录聘文件,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十)岗前培训
  签订聘用合同后,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安排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一)上岗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统一安排具体聘用岗位,人员安排去向报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备案,不服从安排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相关费用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笔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由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面试费40元,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考试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工作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6—2282623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报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巴州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 0996-2282622
  巴州公务员局录用考核科 0996-2023319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巴州人事考试中心 0996-2919693
  附件:
  1、巴州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doc
  2、巴州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报名表.doc
  3、巴州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4、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政治审查表.doc
  5、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6、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xls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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