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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乌鲁木齐市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7-03-0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4月乌鲁木齐市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已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乌鲁木齐市2017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报名组织和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进行,除护理学、监所管理、公安管理专业外,现场不再接收考生报名。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xjzkzx.com)报名、缴费,考试费用按自治区统一要求,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的网银支付。系统操作说明已通过新疆自考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布,请考生认真阅读后再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017年1月5日至1月25日,2017年3月1日至3月10日。
  注意: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即产生新的准考证号的考生)和报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5日20:00(北京时间)。
  3、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结束后,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考确认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在报考页面打印)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3月7日至3月10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均为北京时间)。现场确认地点: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青年路361号,兵团医院对面)。现场确认期间发放各届、各类考试合格证,请考生及时领取。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可于上述确认时间内到确认地点现场报名,报考护理学专业的新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新疆司法警官学校报考;报考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公安厅报考。
  5、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和报考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10日起登录新疆自考在线网站分别下载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或 《准考证及座位通知单》。
  6、本次考试除蒙文专业外,其余所有科目采用答题卡形式作答,网上阅卷,考生请携带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入场考试。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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