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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和田地区新华书店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2017-03-1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和田地区新华书店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3月20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二楼213室(地址:和田市阿恰东路61号,和田县法院对面)。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7年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复习用书复习备考
  2017年和田地区新华书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新华书店是国有企业单位,为确保地区新华书店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和田地区新华书店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发布招聘信息
  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公示栏、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www.xjggjy.com/)、和田信息网(http://www.xjht.gov.cn/)、和田就业微信平台(微信号:htjycy)同时发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薪资待遇
  (一)招聘对象
  历年来未就业的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和田户籍,族别不限,性别不限,年龄在18-35周岁(出生时间在1982年3月1日-1999年3月31日之间);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能素质较好;
  4.取得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证。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参加暴力恐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四)薪资待遇
  此次招聘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月薪资按照自治区新华书店新新店(2011)23号文“关于自治区新华书店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规定”及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每月工资标准为4500元至5000元左右。按国家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本店其他福利待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至3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二楼213室(地址:和田市阿恰东路61号,和田县法院对面)。
  联系电话:0903-2069247、0903-203353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报名表(可在网上自行下载,也可现场领取)、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5、考生请于2017年3月23日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地址:和田市阿恰东路61号,和田县法院对面)。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和地区新华书店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4、答题语种均为汉语作答,试卷试题满分为100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3月26日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张贴。
  六、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员按笔试总成绩1:3的比例确定,并于2017年4月3日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地址:和田市阿恰东路61号一楼109室,和田县法院对面)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时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和地区新华书店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入闱人员按笔试总成绩1:3的比例确定。
  2、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和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和田地区新华书店报到上班,逾期未到的考生按照自行放弃处理。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政策、招聘结果“四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03-2069143、0903-2033530。
  十、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
  2.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另行通知为准。
  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办公室咨询电话:0903-2033530
  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03-2069247
  附件:1.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工作人员职位表
  2.和田地区新华书店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政审表
  和田地区新华书店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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