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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吉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员额控制数人员招聘3人公告

发布:2017-03-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昌吉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员额控制数人员招聘3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北京时间)。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昌吉州统计局普查中心员额控制数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昌吉州党委编制委员会《关于给州统计普查中心核定员额控制数的批复》(昌州党机编发[2017]6号)文件精神,昌吉州统计局普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员额控制数工作人员。员额控制数,是用人单位因承担阶段性任务或完成单位辅助性工作需要,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岗位的数量限额。用人单位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数量限额向能够满足岗位服务需求的劳务派遣公司等社会力量购买,除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外,与同类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人员的管理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昌吉州统计局普查中心。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州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基本单位、城乡划分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处理和提供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基本单位调查和大型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统计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对全州统计数据库体系进行管理。属昌吉州统计局下属划入公益一类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相当于科级。经费形式:全额财政预算管理。
  二、招聘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7年昌吉州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控制数人员职位表》(附件3)(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州统计局三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需提供3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和时长两分钟的工作生活视频供资格审查、面试时使用。考生报考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执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
  4.考生须提供的资料: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报考昌吉州统计局员额控制数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1)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昌吉州统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对伪造资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
  (2)面试采取汉语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者参照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按1:1比例集体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
  3.待遇:试用期收入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月收入不低于4500元/月(含公积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劳动合同期限2年,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聘。
  五、其它事宜
  本简章由昌吉州统计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现场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0994-2349321
  附件:1.报名表 2.资格审查表3.职位表
  昌吉州统计局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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