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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季新疆国土资源厅面向部分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2017-07-0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春季新疆国土资源厅面向部分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2017年秋季自治区事业单位赴内地重点高校招聘笔试工作已完成。经批准,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上午11:30(北京时间)。
  三、面试地点
  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广安街199号)。
  四、面试方式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等,务必于7月11日上午10﹕30前到达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广安街199号),集中候考,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开始后到达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三)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符合岗位条件、未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七、面试咨询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联系人:王驰源
  联系电话:0991-8822627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春季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名单.xls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人事处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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