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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鄯善县教育系统招聘125名幼儿园厨师、保安工作简章

发布:2017-08-3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鄯善县教育系统招聘125名幼儿园厨师、保安工作简章发布。报名现场审查: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5日。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张1寸免冠照片前往各县直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报名,各中心幼儿园报名人员名单统一报送教育局人事办。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鄯善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幼儿园厨师、保安工作简章
  为了加强幼儿园、厨师、保安队伍建设,弥补新建幼儿园保安和厨师的岗位空缺,进一步优化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教育局党委会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语幼儿园临聘保安、厨师共计125人(其中幼儿园厨师63名,幼儿园保安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年龄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意愿从事幼儿园保安和厨师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幼儿园厨师63人、幼儿园保安62人。
  (二)招聘年龄
  保安、厨师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从事保安及厨师工作。
  2、保 安:男性,初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3、厨 师:性别不限,有烹饪技术者优先考虑。
  4、无违法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工作岗位,服从命令,听从分配,吃苦耐劳,具有良好品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四)不得报名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近3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公益性岗位考试等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不符合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及其他服务期未满不宜报考的(含鄯善县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供养的非在编聘用工作人员);
  6、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7、其它法律法规不允许报名的人员。
  8、有传染性疾病者。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现场审查: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5日
  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张1寸免冠照片前往各县直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报名,各中心幼儿园报名人员名单统一报送教育局人事办。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筛选
  各县直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身体、家庭居住地与岗位的距离等条件筛选,如果有些岗位同等条件的报名人员较多,可进行技能和体能测试。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教育局复查
  教育局人事办、综治办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确认。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即成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鄯善县教育局安排,按照分配前往双语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空缺岗位按家庭居住地与岗位的距离递补。
  三、聘后管理
  聘用岗位为非在编(临聘)岗位,被聘人员全部采用聘用制管理,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县教育局监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予以续聘(续聘不超过3年)。
  四、工资待遇:
  厨师、保安工资1753元/月(含个人社保),另外单位负责缴纳单位社保和意外伤害保险,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幼儿园工作人员享受补贴,每月50或100元不等,年度考核被评优秀者给予500元的年度考核奖励,另外按照工龄享受服务年限补助金。
  五、监督及相关要求
  1、招聘工作要求鄯善县纪检委(监察局)、组织、人社等部门全程参与。
  2、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鄯善县纪检委(监察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要求,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4、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如发现违反工作规定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查处。
  5、报考人员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参加各阶段招聘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鄯善县人民政府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组织人事办 0995-8391586
  监督电话:县纪检委(监察局)信访室0995-8385523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0995-8391587
  鄯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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