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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840人公告

发布:2018-01-24 12:54: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840人公告
  2018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840人公告已发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地方性事业编制方式,实行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时间、地点
  现场招聘时间: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10日;网上招聘时间为2018年1月5日-2018年2月21日。
  地点:各高校(主要师范类院校)
  三、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840人,其中:拟聘中小学教师584人,幼儿园教师256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1.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2.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3.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志愿到高昌区从事教育工作。
  2.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4.已取得毕业证;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8年7月底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
  5.专业和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依据,特殊情况由招聘小组集体商定。
  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中专必须为学前教育类专业或师范类专业);小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汉语水平要求: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或(MHK)等级水平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必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7.考生教师资格证书可暂时不作要求,但在上岗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应届毕业生因成绩挂科,毕业证未拿到之前(期限为2年),按照实习+补贴发放;历届毕业生挂科(期限2年),按照临聘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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