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毕业3年依旧算应届毕业生!新疆放宽应届生认定标准!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新人社发〔2025〕3号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自治区机关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先就业再择业、早就业快就业,现就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均不影响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
二、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作限制,鼓励毕业生尽早尽快就业。
三、国家出台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已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国资委
2025年2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19/202502/a1c6e34e2d894f6484f07fcd61f41efe.shtml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50分)和《申论》(分值150分)。公共科目备考可借鉴参考2025年新疆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讲解清晰,指导明确,无线刷题,为考生上岸之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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