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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新疆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0人)

发布:2026-06-26 15:01: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2026新疆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0人)摘要

 2026新疆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0人)已公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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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新疆理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30人)正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现组织实施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年开展),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始建于2002年的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南迁至阿克苏办学。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2800余亩,一次规划、多期建设,已建成校舍面积46.8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8亿元。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能源与化工学院、智慧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与研究部等10个二级学院。


  学校建有48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其中,通信工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工程、市场营销为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100余名。


  学校拥有新疆黑木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培育基地、新疆新能源与储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南疆现代文明发展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废循环利用与低碳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低空遥感智能监测工程研究中心7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拥有新疆理工学院技术转移中心、新疆理工学院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新疆理工学院分中心3个自治区级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获批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2个、“天山英才”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1个。


  学校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教师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26项、省部级奖项126项,获批自治区级教改项目62项,教育部、教育厅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8项,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综合性教育实践体验基地1个、自治区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4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个,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学校先后获得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展望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力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建设高质量内涵式、服务南疆现代文明进程、有现实贡献和历史价值的大学不懈奋斗!


  (具体见学校网站:https://www.xjit.edu.cn/)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理工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5年6月30日(含)后出生;


  (八)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九)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详见附件2、附件3);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才原则及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引才公告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和新疆理工学院官网等发布引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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