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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如何确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级别?

发布:2015-10-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国家公务员笔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提前获悉考情咨询,熟悉国家公务员考试流程,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特别整理了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供考生参考。请各位考生Ctrl+D保存网页,方便后期查询。预祝各位考生一举成“公”!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如何确定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级别?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1)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2)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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