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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公务员考试远离“作弊高压线”

发布:2015-10-2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国家公务员局考录司负责人表示,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种能力考试,与知识性考试不同,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和公务员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包括文字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等。
  对接下来的考试准备,该负责人还提醒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要错过11月2日—7日网上报名确认的时间;
  二是在11月23日—29日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是参加考试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所带证件与报名时一致;
  四是考试当天,禁止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在此,我们提醒有志于成为公务员的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远离违纪违法这条高压线,千万不要一次作弊、悔恨终生。”负责人强调。
  据悉,今年,国家加大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力度。修改后的《刑法》将国家考试中的4种情形--组织作弊、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和答案等列入刑事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此,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对打击公务员录用考试作弊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对于进一步净化考试环境、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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