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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昭苏县招聘巡防大队、消防大队、辅警人员公告

发布:2017-12-25 12:42: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昭苏县招聘巡防大队、消防大队、辅警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辅警人员76人,其中新招录60人,巡防大队补录13人、消防大队补录3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5日;报名地点:昭苏县人社局301办公室;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安基础知识。需要复习行政职业能力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17年新疆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昭苏县招聘巡防大队、消防大队、辅警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防控力度,确保新疆昭苏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采取公开招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警人员76人(其中新招录60人,巡防大队补录13人、消防大队补录3人)。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毕业生,户籍、专业、年龄等具体条件见职位表;
  2.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天池计划、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年龄未满18周岁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从事公安部门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4.未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5.用人单位不同意报考人员;
  6. 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7.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 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极端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9. 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10. 参加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政审考察考生;
  11. 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12. 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面向退役士兵的岗位可放宽至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中专)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详见《2017年昭苏县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大队、消防大队辅警人员职位表》;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各种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微信公众号-昭苏零距离、电视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发布、下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1月5日;报名人数未达到职位招录要求的,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进行延长。
  2.报名地点:昭苏县人社局301办公室;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报名表(昭苏县公众信息网上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
  4.招录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安基础知识。
  下列7类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英模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因公死亡人员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3.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机构)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4.国家或自治区级劳动模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加5分;
  5.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池计划”、“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就业见习”大学生加5分;
  6.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加5分;
  7.被公安部门聘用为协警(目前在岗)且工作满1年的加1分,其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加0.5分,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以公安部门提供证明为准)。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根据考生总体笔试成绩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符合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团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2.天池计划、“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基层办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和服务证书;
  4.“就业见习”人员须提供见习单位出具的鉴定和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立功相关证明;
  6.未就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个人档案存放部门证明等材料。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职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五)体能测评
  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30%。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于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县人社局张榜公布。
  根据总成绩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昭苏县纪委、政法委、公安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参加考察政审人员填写《2017年昭苏县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大队、消防大队辅警人员考察政审表》。主要内容:被考察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由用人单位按该职位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委、公安局、人事部门,核实统一答复。

  三、工资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工资、合同等与在职辅警同等对待。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二)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三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受聘前和解除劳动合同后均不受身份限制,也不与身份挂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本着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022508(人社局)  6024139(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 6022308 (县监察局)
  原标题: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防大队、消防大队、辅警人员
 
  昭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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