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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昌吉州木垒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40人)

发布:2023-11-03 11:09: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3年昌吉州木垒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摘要 

  2023年昌吉州木垒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已公布。2023年昌吉州木垒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40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10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新疆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xjgwyorg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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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昌吉州木垒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正文  

2023年昌吉州木垒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公告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2023年昌吉州木垒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40人。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学历、年龄、专业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应、历届毕业生,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位职责的能力;

  4.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招聘职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

  7.考生应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学历应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

  8.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职位。

  涉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服务期限等条件的,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日(2023年11月2日)。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和具有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3.企业单位在职且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纳入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曾经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被不予录用(聘用)未满5年的,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到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6.报考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综合知识测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11月1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11月10日19: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zxbm.work:8002/Home/ExamHome?examid=00230919091933),按照公告及招聘职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印证材料;在职人员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相应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成功后不能修改。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上报时未完整准确填报的,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

  3.凡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考生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选择与自身所学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因个人理解有误、填报信息虚假、填报信息有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3日-11月11日(10:00-19:00),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上传资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审查中涉及到专业条件的,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审核。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1月16日-11月17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考核(综合知识测试)通知单。

  (三)考核(综合知识测试)

  1.考核(综合知识测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考点设在木垒县,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考核(综合知识测试)通知单。考生应按照通知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综合知识测试),未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件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综合知识测试)。

  2.考核(综合知识测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书面作答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法律素养、文化素养、职业能力等四个方面。

  (四)公布考核(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1.2023年11月23日,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考核(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及入闱考核(面谈)人员名单。

  2.根据考生考核(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含)的职位,按照1︰5的比例入闱,招聘4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入闱;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闱;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谈入闱名额,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相同且同为规定比例最后一名者,一并入闱。综合知识测试违纪和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进入面谈环节。

  (五)考核(面谈)

  1.考核(面谈)入闱人员于11月25日19:00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核(面谈)通知单。

  2.考核(面谈)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1月30日。考核(面谈)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考核(面谈)通知单。考生应按照通知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核(面谈),未按时到达或未携带相关证件又不能证明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面谈)。

  3.考核(面谈)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协调能力与责任意识、人际沟通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采取量化赋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面谈)成绩当场公布。考核(面谈)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

  (六)公布考核总成绩

  1.2023年12月2日,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公布考核(综合知识测试、面谈)总成绩,同时公布入闱体检最低分数线及入闱人员名单。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考核总成绩=考核(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0%+考核(面谈)成绩×60%。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面谈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考核总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按具体职位与入闱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时,综合知识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综合知识测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对同分人员增加一轮面谈的方式,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七)体检

  1.入闱体检考生于2023年12月3日19:00前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体检通知书。

  2.2023年12月5日,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3)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经本人书面申请,可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职位,在入闱体检最低分数线以上,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1.考察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2日。

  2.考察主要对入闱考生的证件、相关资料、个人档案原件及个人真实情况进行复核,并采取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不合格造成空缺的职位,在最低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考察。

  3.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在1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编制和聘用手续。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三、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考生,5年内取消其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格。

  (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和“昌吉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j.gov.cn)-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及辅导资料,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4-2347609 0994-4822196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431-81173909

  网上缴费技术支持电话:95070

  监督电话:0994-2206004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cj.gov.cn/p120/sydwzp/20231102/202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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